《旅行社条例》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清理调整省直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云编办〔2018〕33号)(二)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业务许可”的职责,下放至州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境内旅游;(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四)入境旅游;(五)其他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40项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下放至边境游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告知承诺书 |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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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或告知承诺书 |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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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立申请书 |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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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执照 |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5 |
企业章程 |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